期刊文献+

打工打成老伴儿 有权分房吗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问:八年前,我来到城里张某家打工做家政,侍候卧病在床的张某的妻子。张某的妻子病逝后,我与大我二十岁的张某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因种种纠纷,现我们准备分手。请问,我们共同管理居住多年的张某的房子应否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河北省保定市读者彩凤本刊特约记者王景龙答: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作者 王景龙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下半月)》 2020年第6期15-1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