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公安部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告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19年12月1日起,公安机关1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作者
机构地区 公安部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报》 2020年第1期5-7,共3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