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公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与无序,而大数据时代信息的透明化趋势不可改变。在这种背景下,政府要积极利用公众参与的优势,应对大数据信息传播的不可控性。促进公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要打造公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政务平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位阶,设置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放宽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主体的限制,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以及公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司法救济机制。
出处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3期72-76,共5页
Journal of Henan Institute of Education(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研究”(2016G005)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政府信息公开中公众参与制度研究”(2019-ZZJH-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