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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委原副秘书长金晋哲一审被判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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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宣判兰州市委原副秘书长金晋哲受贿案,对被告人金晋哲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同案被告人霍盈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茯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扣押在案的涉案赃物依法没收,涉案未追缴到案的赃款依法继续追缴。
作者 王博 张睿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党的建设》 2020年第6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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