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它不仅是职业教育改革、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不断走向深化的产物,而且也是新时期职业教育改革的重大部署。产业归属高端化、出资方式多样化、收益渠道多元化是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重要内涵与特征,作为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产教融合型企业具有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引导企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实现职业教育的多方参与和共赢等重要价值,因此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认定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应该从认定标准、认定企业覆盖面、认定企业的职业教育职责以及健全完善相关优惠激励政策等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部署,以确保产教融合型企业这一制度设计初衷与目标的实现。
出处
《职教论坛》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57-160,共4页
Journal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基金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重点科研项目“产教融合企业的内涵与价值研究”(编号:2019GG010),主持人:刘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