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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体系也需要“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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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接连爆出的两则有关残疾人的新闻,引发舆论普遍关注。其一,陕西省洛南县一名瘫痪在床的残障人士,残疾证期满后需要更换,当地残联却要求“必须本人到场办理”,导致其一直无法办理。直到媒体披露此事后,当地残联才在舆论压力下,上门为该残障人士办理了残疾证。其二,宁夏银川市一对老年夫妻历时两年,才在当地民政局办成了离婚手续。老人的女儿透露,手续卡壳的原因是母亲最初的签字不合格,而母亲是一位盲人,为此苦练了一年的字,才达到民政部门的签字要求。当地民政局则对此回应称,能省的环节都省了,但本人签字或口述录像这些环节,一步也省不了。
作者 于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0年第22期1-1,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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