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党的十九大精神,2019年1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从法律层面确立预算部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地位,对预算绩效管理与监督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以征地拆迁、绿化环保工程、交通管制设施为主的县级财政事权是国省道改建工程的最基础、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对其开展绩效评价不仅能够规范县级配套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也为从更高层面优化国省道改建项目事权责任划分、改善国省道改建工程管理体制提供第一手资料。笔者以所在单位开展国省道改建工程县级配套资金绩效评价的工作经历为基础,对国省道改建工程县级财政事权责任、配套资金构成情况和评价的必要性作了简要介绍,对国省道改建工程县级配套资金的评价机制、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提出有益的建议。
出处
《交通财会》
2020年第6期16-26,共11页
Finance & Accounting for Trans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