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面依法治国这一基本共识下,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机治理法治化的认识。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机治理的法律规范体系,重点推动紧急状态法的出台,并做好相关法律规范之间的衔接协调。进一步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机治理措施的运用,确保做到合法适度;特别是,对于法律规范没有明确授权的治理措施,要从比例原则、法律保留原则等多个维度加强规范和监督。进一步明确政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机治理过程中的行为应当接受审查监督,基层组织以及个人协助政府治理危机的行为责任当由政府承担,对公民个人和单位违法责任的追究应当遵守"过罚相当""一事不再罚"等法治原则。
出处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20年第4期51-57,共7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Ningbo Municipal Committe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调适与衔接研究"(16BDJ03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