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运营商“互联网电视(简称OTT)”业务具有服务用户多、内容品类全、业务流程长的特点,如何将内容转化为产品、如何设计订购流程及用户界面非常关键,本文阐述系统设计方案。电信运营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依托宽带网络、内容分发网络(简称CDN)、业务支撑系统(简称BOSS)等网元推出“互联网电视”业务,提供高清直播(央视、卫视等频道)、海量点播(电影、电视剧、综艺、少儿、体育、教育、游戏、音乐、短视频等)内容服务。
出处
《中国科技信息》
2020年第14期54-55,共2页
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