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规制度重在务实管用、简便易行。政务处分制度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创新,《监察法》对监察机关政务处分作了原则规定,《政务处分法》作了进一步的细化,特别是针对不同类型公职人员身份、职业等特点,在处分后果上作出相应的规定。政务处分作为针对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措施,有效管用是一项基础要求。政务处分的有效性,既表现为政务处分对违法公职人员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也表现为监察机关执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增强政务处分的有效性,体现了从严管党治吏的思想,是制定和执行《政务处分法》的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