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上世纪末以来,对冲基金引发的金融问题引起各国监管者警惕,并在事实上对其加强或实施额外监管。但是有关于加强对冲基金监管的核心缘由仍存在争议,这些争议主要包括投资者保护论、市场完整性维护论和系统风险降低论。固然投资者保护和维护市场完整是证券监管的重要目标,但是对对冲基金而言,其引发或传递金融系统风险的问题才是监管者考虑对其加强或进行额外监管的最核心的缘由。对这一监管缘由的深刻认识和把握是各国及国际社会建立和实施有效对冲基金监管制度的重要前提。
出处
《北方金融》
2020年第7期9-13,共5页
Northern Finan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