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图书盗版犯罪中,被侵权者人数众多已经成为常态。如何证明被告人是否获得授权是定罪的关键。在诉讼效率方面,在权利人众多且分散的情况下控诉方的证明成本极高;在举证便利方面,被告方证明自己获得授权,属于积极事实,举证难度较小,且被告方证据距离较近;在盖然性方面,著作权授权过程往往留有痕迹,授权的证据十分容易举出,无法拿出授权证据与未获得授权之间具有高度的盖然性。因此,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证明责任转移至被告方。但为了避免造成刑事入罪的宽松化,应该对举证责任的转移进行严格限制。
出处
《中国出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52-55,共4页
China Publishing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