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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非主观故意过错担责的共情维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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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虽经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多方指导帮助,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但重大疫情之下,仍不能完全避免因企业调整劳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导致职工要求企业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甚至是赔偿金的情况发生。
出处 《人民之声》 2020年第5期63-6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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