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五年来,我国成功追回60名"百名红通人员"的经验主要在于:创新追逃追赃工作体制机制,推动追逃追赃长效开展;推进追逃追赃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严格依法依规追逃追赃;发布部分外逃人员藏匿线索的公告,形成全球追逃的强势氛围;震慑与感召双管齐下,充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展望未来,我们应当根据实践需要修订立法,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追逃追赃工作;重点关注美加澳新等西方发达国家,有侧重地适用多种追逃措施;推广以往追逃经验,协调适用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和缺席审判程序;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具有法治理念、全局思维和精湛业务能力的执法队伍。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0期52-66,共15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构建中国特色境外追逃追赃国际合作法律机制研究”(17ZDA137)
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委托项目“缺席审判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与适用研究”的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