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庭审实质化改革至今,刑事庭审虚化现象仍未得到有效转变.现实因素、制度因素、理念因素、能力因素等阻碍了庭审实质化的实现.庭审是否实质化虽然呈现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但关键性的因素往往取决于审前阶段.可以通过强化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庭审指控等途径,发挥检察机关主导责任,加快推进庭审实质化.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0年第11期47-50,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举证质证方式改革”(GJ2016C14)的阶段性成果
广州市检察机关2019年度重点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