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典物权编对物权规则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和完善,主要集中在以下13个方面:一是对物权变动和物权保护规则的修改,二是对所有权一般规则的修改,三是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则的修改,四是对共有规则的修改,五是对用益物权一般规定的修改,六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及三权分置的修改,七是对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的修改,八是对居住权规定了新规则,九是对地役权规则的修改,十是对担保物权一般规定的修改,十一是对抵押权规则的修改,十二是对质权规则的修改,十三是对占有规则的修改。这些重大修改共计52处,都会对人民法院处理相关物权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带来变化。本文对这些修改进行整理分析,并就司法实践中的操作方法说明具体意见。
作者
杨立新
李怡雯
Yang Lixin;Li Yiwen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3-40,共38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评注”(编号:18JJD820001)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