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3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明确了自2019年4月1曰起,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接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免办”)的相关工作。同年5月7曰,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明确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要求的通知》,与原先海关承办该项工作时相比,免办条件由原来的9种删减为6种,并实现了与海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互通(每天3个时间点进行数据交换),真正做到了全流程电子化。
出处
《市场监督管理》
2020年第11期20-21,共2页
MARKET REGU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