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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事务的风险及处置办法

Risks and Disposal Methods of Notarization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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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证法》第12条规定了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公证事务的类型。一般地,公证机构办理的公证事务主要有提存、登记、代办法律事务、保管、代书、法律咨询、尽职调查、调节、司法辅助事务等。其中,清偿提存、抵押登记、部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又具有非讼事件属性。
出处 《中国公证》 2020年第4期41-44,共4页 China Notary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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