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民法典新颁布之际,以合同法的视角回顾中国过去四十年立法的变迁与发展,从经济合同法"零的突破"到三部合同法"三足鼎立",继而到"统一合同法",最终"入典"而为"合同编"。每一步的进展都伴随着当时的社会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而至市场经济),为经济活动提供基本规范。在后立法时代,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积极回应司法实践需要,细化合同法规则;通过指导性案例,展示裁判方法;通过发布审判工作纪要,在司法政策上进一步统一全国司法队伍认识。法在不断地发展,裁判亦应协同进步。同案不同判或者其他裁判问题,提示裁判者的法观念应与时俱进,促使人们反思在司法活动中、在裁判者的目光往返穿梭于法规范与生活事实之间时于幽暗之处存在的非理性因素,法律人应勇于正视它,并想方设法用理性之光照亮它。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CSSCI
2020年第3期32-45,共14页
China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合同法立法相关问题研究”(批准号:17AFX02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