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国务院同意,水利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实施以来,各有关部门和省(直辖市)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加大投入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各项任务的组织实施。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委”)作为华北地区水安全保障的坚定实践者和水生态修复的重要推进者,立足职能,在行动方案的实施中,从水文监测、数据校核、协调调水补水、监督检查、实施效果评价等方面,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出处
《中国水利》
2020年第13期17-18,共2页
China Water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