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所得税视同销售在汇缴申报表中的四种填报方法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甲企业2019年将某自产非消费税应税产品用于本企业的广告和业务宣传项目,成本价80万元,市场价100万元(不含增值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甲企业发生上述业务一般会被认为属于典型的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为:借记“管理费用业务宣传费”93万元,贷记“库存商品”80万元、“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3万元。对上述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稽查)实务中存在四种不同的汇缴申报表填报(计税)方法,以下对此一一探讨。
作者 曹琛 曹远战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3期70-70,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