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9日,由山东省乐陵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公开宣判,杨某犯非法狩猎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并赔偿因其犯罪行为导致的生态资源损失人民币3300元,用于生态资源的修复,同时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据悉,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月24日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来,德州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涉疫情防控十大典型案例。
出处
《方圆》
2020年第11期39-39,共1页
Fangyuan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