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土地抵押权体系是在日耳曼习惯法与罗马法的相互融合中发展和完善的,既吸收了日耳曼法中的登记公示制度,在使土地抵押权方便查阅的同时,顺位得以确定,又吸收了罗马法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的精神,意定抵押权在德国迅速普及,使担保债权实现具有严格从属性的担保抵押权大放异彩。为了更高效、规模更大地融通资金,土地抵押权的流通性成为一个课题。流通抵押权的出现、发展和完善使土地抵押权的流通性大大增强。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20年第6期159-159,共1页
CHINESE SOCIAL SCIENCE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