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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明后年购置新能源车免征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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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网站4月22日发布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根据《公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
出处 《广西节能》 2020年第2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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