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完备的纠纷解决机制,是衡量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新时代我国乡村社会治理与纠纷解决正在发生着结构性变化。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发展背景下,乡村场域下纠纷化解过程中难点与问题的破解,需要推动建立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解纷效果更突出、综合体系更完善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出处
《人民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8期80-81,共2页
People's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时代法治型国家治理研究”(项目编号:19BFX006)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河北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路径研究”(项目编号:HB18SH02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