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治理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政府独大,社会组织力量微弱,农民的公民意识不强;行政管控不力,法制规范不到位,道德约束乏力。走出农村社会治理的困境,需要从治理主体和治理手段入手,整合党组织、政府、社会组织、村委会、村民等力量,更加重视服务协商调解,改进行政监管,更多地运用法制规范、道德约束等手段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农村和谐。
出处
《当代农村财经》
2020年第5期29-31,共3页
Contemporary Rural Finance and Economic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密切干群关系的长效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5BKS05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