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国政府有义务每年至少一次向国会和公众提交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预算年度终了后一定期限内,法国政府各部门都要把一年的实际收支列表报财政部门,财政部根据议会的决定汇编国家决算,经审计法庭审核后,最终账目以政府财政收支决算报告及其审计附件的形式提交国会(决算报告需要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详细阐述和说明,决算报告草案还要附非常细致的审计署审计报告),经过议会正式审批后,最后由共和国总统签署发布。
出处
《人大研究》
2020年第7期50-53,共4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
基金
2017年湖南省社科基金课题“财政问责及其工具创新研究”[课题编号:17YBA050]
2016年湖南省教育厅重点课题“非均衡治理结构下政府财政问责制度研究”[课题编号:16A03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