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问题,不断推进乡村治理。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和创新"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全面实现乡村社会善治,需要充分认识"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的深刻内涵,直面当前乡村社会治理现实,多角度探寻乡村治理体系建构的实践路径,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最终实现乡村社会全面振兴。
作者
刘儒
拓巍峰
Liu Ru;TuoWeifeng
出处
《理论视野》
CSSCI
2020年第6期52-58,共7页
Theoretical Horizon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背景下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内涵研究》(项目编号:18JZD01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生成逻辑和创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7AKS008),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陕西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19Z08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