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办牧[2020]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各有关研究所,各有关高校、科研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生物安全风险,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等法规规章。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20年第6期60-61,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