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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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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北京市房山区农业环境和生产监测站等单位申请对"上方山香椿"等312个产品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准予登记,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清徐葡萄"等14个获证产品申请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变更。经专家委员会审定及公示,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规定要求,准予变更。现重新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原登记证书收回注销。特此公告。
作者
机构地区 农业农村部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20年第6期119-119,共1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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