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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得侵害他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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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纽巴伦公司作为同业竞争者,在明知原告的鞋两侧N字母装潢具有一定影响的情况下,仍然在其生产的同类商品的相同位置上使用近似标识,其攀附原告商誉、造成市场混淆的主观过错明显,客观上足以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俣认,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出处 《上海支部生活》 2020年第12期63-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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