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艺术金融在跨空间、跨时间的价值交换中具有双重属性:一是针对艺术品增值特性的艺术产业金融,一是针对艺术品货币特性的艺术金融工具。前者的成功经验可以为整个文化金融提供借鉴,后者的过度虚拟化可以为文化金融提出警示。在近年出台的两类文化金融政策中,一类是鼓励金融支持文化产业,一类是整顿遏制个别艺术金融领域。二者分别指向艺术产业金融中的实体资本匮乏、艺术金融工具化的虚拟资本严重过度。未来,促进资本回归文化产业、防范文化金融资本虚拟化,仍是宏观文化金融政策的主导方向。在微观上,则会分别针对文化产业金融属性、文化金融工具属性,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出处
《齐鲁艺苑(山东艺术学院学报)》
2020年第3期105-108,共4页
Qilu Realm of Arts(Journ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 of A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