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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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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就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政策公告如下:一、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9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作者
机构地区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出处 《山西财税》 2020年第6期27-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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