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资源审判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和重要使命。近年来,人民法院对环境资源审判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也取得了部分成果。但在中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使命认识不足、学习研究不够、审判机制比较落后、职能发挥不充分、衔接沟通不畅、宣传力度不足等问题。应当按照专业化审判思路,切实增强环境资源保护使命感,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社会影响力。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0年第3期9-17,共9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