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12月8日,武汉市卫健委通报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2020年1月20日,国务院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纳入法定传染病。疫情发生后,各级政府迅速行动,开展了积极的预防措施,普通人群也根据卫生部门发布的预防措施积极防护,这些措施的实施对于控制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有效控制疫情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出处
《华北理工大学学报(医学版)》
2020年第4期326-328,共3页
Journal of North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Health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