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运河山东段的南旺湖是明代运河上第一个水柜,在由自然湖泊成为官方济运水柜的过程中,形态逐渐清晰,与民间泊洼有了界限,湖泊中的各种权益也逐渐分化。起初没有水柜之名时,南旺湖与周边泊洼混沌一片,田土及湖产任意开发;嘉靖时期河道部门着手落实南旺三湖水柜的形态及机能,尽力扩大水域济运,清除了大量湖田,而后由于财政压力允许部分湖田的开垦,收益用于补偿开新河的损失;同时民间泊洼由于水柜界限的清晰也确立了民间所有的身份,其中的湖田纳粮为地方税收的一部分;水柜内湖产则一直保持对周边军民开放的政策,然而一度被藩王封殖,最终在明末解禁,复归于民。质言之,成为官方水柜的南旺湖,其所蕴含的资源并非随之一并为官方垄断,其中的水域、湖田、湖产的权益逐渐剥离,但这种剥离也并不恒定,中间存在着不同群体间反复的争夺。
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28-36,共9页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