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本着宽严相济和从刑法的谦抑原则对大学生犯罪适用酌定不起诉决定的比例不断上升,而高校对酌定不起诉大学生教育改造和预防手段的缺失的现状,使得教育、感化、挽救目的不能得到实现,同时也加大了这部分大学生再犯罪的风险。文章在社区矫正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究建立高校教育机制,以弥补酌定不起诉制度的不足。
出处
《青年与社会》
2020年第16期70-71,共2页
Young Society
基金
2020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酌定不起诉大学生社区矫正机制研究》(2020KY5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