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葛宇路"案在当初闹得沸沸扬扬,甚至被评选为当年宪法十大案例之一。葛宇路的行为在法律界引起了热议,公民行使自由权的界限是什么,引发了人们的思考。《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了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该限制性条款对于规范公民行使权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该条款的规定过于笼统以及下位法规定的缺失,造成了我国法律保护和限制的落空。法律对于公民自由权界限的规定还存在一定的欠缺,为此,需要加强基本权利合理限制理论的研究,完善我国关于权利限制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出处
《青年与社会》
2020年第18期74-75,共2页
Young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