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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的烟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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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春,一封实名举报信放在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办公桌上。举报信称:河北省张家口卷烟厂非法生产、销售大量计划外卷烟,卷烟厂原厂长李国庭、副厂长冯季玲涉嫌重大经济问题。由此,河北省违纪违法金额较大的一起经济犯罪案件开始查处。历经3年艰辛侦查,此案违纪违法总金额高达4.6亿元。法院审理认定,李国庭违法犯罪金额达2700余万元,冯季玲违法犯罪金额达2981.2万元。2003年3月11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国庭贪污、受贿一案依法开庭宣判,李国庭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作者 张新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检察风云》 2020年第14期62-64,共3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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