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建筑的"城市公共性"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之所以"老生常谈",就是因为我们做得不够好,但是这并非建筑师单方面可以解决的问题。我们在公共建筑设计中常常运用各种手法,如大型坡道和斜坡、上人屋面和平台、架空层、有顶棚的室外"灰空间"等,彰显对城市公共性的重视。但建筑实际运行后,由于管理成本和管理意识跟不上,这些公共空间往往被后期增加的栏杆、花池、围墙等障碍物隔开,违背了设计者的初衷。出现这样的情况,我认为有三个原因:第一是城市规划对公共性的考虑不足。例如,很多规划中,城市绿地被四面的城市道路围合,表面上是防止绿地被侵占,明晰产权,实际上割裂了城市绿地和建筑的积极关系,造成绿地服务配套不足,活动方式单一。
出处
《建筑技艺》
2020年第6期64-64,共1页
Architecture Techniq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