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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监督”有赖于“个体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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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大代表有没有监督权?许多人会毫不犹豫地说:人大代表哪能没有监督权呢!其实,人大代表还真的没有监督权。宪法、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行使监督权的主体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即法定监督权具有集体行使的属性。首先,要充分认识集体行使法定监督权的重要意义。集体行使权力是人大监督权的重要特征。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作者
王鸿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20年第7期65-65,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关键词
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组织法
人大监督权
人大及其常委会
行使权力
人大代表
个体参与
宪法
分类号
D622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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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云彪.
如何让人大审议意见转化为政府的行动[J]
.公民导刊,2020(6):59-60.
法治与社会
2020年 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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