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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性投资、公司治理与国有企业改革新思路 被引量:1

Specific Investment, Industrial Governance and New Idea of State-Owned-Enterprises Re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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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专用性投资作为交易成本经济学的核心概念,当缔约或交易成本很高时,契约总是不完全的,因为专用性投资产生超额利润,很容易诱致敲竹杠或机会主义行为,由此引发激励与协调不完全,致使其成为公司治理的核心所在。因此,从专用性投资与公司所有权配置之间的关系入手,深入剖析企业的超额利润来源及其治理质量,对于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来说尤为重要。专用性投资会在一定程度上危害自由市场,适度合理的国有化无疑是不可或缺的,但政府并不具备充足的能力来完全纠正市场失灵。考虑到这些局限性,政府应着手构建一个合适的制度框架与制度环境,为市场提供良好的保障条件。寻求国有企业改革红利的关键在于尽量降低交易成本,选择适当的公司治理结构(剩余控制权配置),进一步挖掘企业的利润来源,这不仅仅取决于生产技术层面,还取决于相应的制度或组织层面,二者缺一不可。
作者 汤吉军 Tang Jijun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7期25-30,共6页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研究”(项目编号:16JJD790020) 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项目“沉淀成本与辽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研究”(项目编号:XLYC1802043) 辽宁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新时代东北振兴中沉没成本效应及其化解研究”(项目编号:LZD201907)。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二级参考文献1

  • 1沈敏荣.反垄断法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0(07).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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