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港澳台地区的法学教育侧重于培育法律实务能力,设置了特色法律实务能力课程,集中体现在法学院的体系化实务课程和职前专门化训练两个阶段,强调教育界与实务界的资源整合。内地法学院校可以参考这三个地区的法律实务能力课程,加大实务界教学资源的引入力度,将法学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以实现新时代实务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
作者
郑向春
乔一涓
ZHENG Xiang-chun;QIAO Yi-juan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第3期8-10,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
基金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研究——法律实务技能课程的研发和实践”(项目编号:2016400132)
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教改课题“法学专业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模式研究——以学习能力的培养”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