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选取2008—2017年深沪两市A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探讨大股东股权质押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实证研究发现,当质押率较高时,大股东股权质押行为显著降低了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水平,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能够显著抑制大股东股权质押对绿色技术创新的负面影响,进一步分析发现,股权质押通过加剧企业的融资约束,降低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削减了对绿色技术创新的投入。研究结论表明:面对日益严峻的生态危机,进一步约束大股东股权质押行为与提高我国各地区市场化水平,对提高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丰富了股权质押、市场化程度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这一领域的文献及经验证据;同时,为相关部门政策制定及保护投资者利益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6期51-58,共8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项目“反腐败、R&D投资决策与公司价值”(71662029)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内蒙古中小企业发展研究基地课题“内蒙古中小企业环境绩效评价体系研究——基于重污染行业的调查”(Y12017)
内蒙古教育厅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生态文明视角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因与经济后果研究”(S2018101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