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对深交所监管函的数据进行研究,得到以下结论:监管函的收函公告会使市场产生显著的负面反应。从传递潜在信息的角度看公司的股价崩盘风险越高,监管函造成的经济后果越严重,但对于真实盈余管理水平较高的公司,收函时对超额回报率的影响相对较低。从函件本身的角度看,由于深交所上市公司整体体量较小,涉及并购信息的监管函带来的市场反应为负,而涉及诉讼信息的监管函也会带来负面的市场反应;同时,所收函件中包含风险信息的公司与其他公司存在差异,但该内容仍会带来负面影响。结论表明,监管函作为一种非处罚性监管具有积极作用。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20年第7期63-68,共6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