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12月,IASB发布了有关如何分类具有权益特征的金融工具的讨论稿,之后我国财政部也出台了有关规定并宣布立即施行。从结果来说,讨论稿和我国新规都使得原来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面临重分类,计入金融负债;此外,根据万得数据库,截至2018年12月22日,我国非金融机构发行的存量永续债规模达到1.62万亿元,因此,新规的实施必定会对我国资本市场造成不小冲击,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研究永续债这种具有权益特征的金融工具分类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章梳理、分析了近年来IASB及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金融工具会计属性分类方面的相关文件,总结了新规实施后会对我国目前存量永续债及其发行企业造成的影响,以期为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提供参考。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5期9-13,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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