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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如何保护我们的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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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案例一王女士婚前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她和家人故意隐瞒男友郭先生。婚后,王女士母亲去世,过度悲伤引发精神分裂症复发,郭先生知道真相后,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法院支持。
作者 卢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祝你幸福》 2020年第6期34-3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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