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底,两则关于企业破产重整的新闻广受关注,一则是曾经的明星企业沈阳机床股份公司完成了破产重整流程,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投资18亿元,成为沈阳机床股份公司和其母公司沈阳机床集团的最大股东。另一则是上市公司丹东港破产重整的计划草案未获通过,需等待修改后的新方案再次提交表决组投票表决。与管理学领域为人们所熟知的“企业重组”有所不同,“破产重整”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在法院主持、利益攸关方参与下,针对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具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债权人或出资人申请,进行债务调整和业务重组,以帮助企业摆脱困境恢复经营。
出处
《企业家信息》
2020年第6期37-3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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