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化,贸易融资作为标准化程度最深、普及性最广及国际化最高的金融资产之一,率先被纳人跨境资产转让试点予以先行先试。目前,试点创新和应用的形式和范围均在持续扩大。2020年5月,为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落实《粵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粵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20〕95号,以下简称《意见》)。
出处
《中国外汇》
2020年第14期54-5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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