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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加工销售无合法来源野生动物制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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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2月10日,巴中市市场监管局在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某腌腊制品行经营场所内有赤麂5边(现场称重12.4kg)、狗獾3只(现场称重9kg)、野猪腿1根(现场称重6.4kg);在该店的加工场所(熏制场所)查得赤麂48kg、狗獾130kg、野猪肉61kg。
作者 黄燕
出处 《市场监督管理》 2020年第13期43-43,共1页 MARKET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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